凡以促使呕吐为主要功效,常用以治疗毒物、宿食、痰涎等停滞在胃脘或胸膈以上所致病证的药物,称为涌吐药,也称催吐药。
本类药物味多酸苦,归胃经,具有涌吐毒物、宿食、痰涎的作用。适用于误食毒物,停留胃中,未被吸收;或宿食停滞不化,尚未入肠,胃脘胀痛;或痰涎壅盛,阻于胸膈或咽喉,呼吸急促;或痰浊上涌,蒙蔽清窍,癫痫发狂等证。涌吐药物的运用,属于“八法
”中的吐法,旨在因势利导,驱邪外出,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,此即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
所谓“其高者因而越之
”。
涌吐药作用强烈,且大多具有毒性,易伤胃损正,故仅适用于体壮邪实之证。为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、有效,宜采用“小量渐增”的使用方法,切忌骤用大量;同时要注意“中病即止”,只可暂投,不可连服或久服,谨防中毒或涌吐太过,导致不良反应。若用药后不吐或未达到必要的呕吐程度,可饮热开水以助药力,或用翎毛探喉以助涌吐。若药后呕吐不止,应立即停药,并积极采取措施,及时抢救。
吐后应适当休息,不宜马上进食。待胃肠功能恢复后,再进流质或易消化的食物,以养胃气,忌食油腻辛辣及不易消化之物。凡体虚或老人、小儿、妇女胎前产后,以及素患失血、头晕、心悸、劳嗽喘咳等,均当忌用。
因本类药物作用峻猛,药后患者反应强烈而痛苦不堪,故现代临床已少用。
现代药理研究表明,本类药物具有催吐的作用,主要是通过刺激胃黏膜的感受器,反射性地引起呕吐中枢兴奋而致吐。